1.1 采购计划编号:ZHZ(请登录)
1.2 项目名称:采购物业服务;
1.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0万元;
1.4 采购需求:拟采购保洁服务、消防管理、24小时值班、设施设备管理等服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及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供应商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08月06日—2025年08月12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