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航差异化服务系统推广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单价采购),总价报价仅作为价格评审用途,实际以成交单价及合同交易上限金额:【480】万元为准,并作为实际签订合同的交易上限金额。
|
序号 |
系统推广 地理区域 |
系统推广 地理位置 |
IAPI |
APPS/AQQ |
PNR PUSH |
限价(含税) (单位:元,人民币) |
税率(%) |
|
1 |
大洋洲 |
大洋洲 |
√ |
APPS |
√ |
600000 |
6 |
|
2 |
美洲 |
北美洲 |
√ |
AQQ |
- |
600000 |
6 |
|
3 |
亚洲 |
东南亚/东亚 |
√ |
APPS |
√ |
450000 |
6 |
|
4 |
亚洲 |
东南亚/南亚/西亚/中西亚 |
√ |
- |
√ |
500000 |
6 |
|
5 |
亚洲 |
东南亚/东亚 |
√ |
APIS |
√ |
450000 |
6 |
|
6 |
亚洲 |
港澳 |
√ |
- |
300000 |
6 |
|
|
7 |
亚洲 |
东亚 |
√ |
AQQ |
- |
450000 |
6 |
|
8 |
非洲 |
东非 |
√ |
- |
√ |
600000 |
6 |
|
9 |
欧洲 |
西欧/东欧 |
√ |
APIS |
√ |
500000 |
6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1 |
南航差异化服务系统推广 |
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
根据采购人通知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8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