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水环境治理及一污厂尾水净化一期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980237.23元
最高限价:16980237.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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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金额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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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平财公开招标-2024-27-1 |
信阳市浉河水环境治理及一污厂尾水净化一期工程项目 |
16980237.23 |
16980237.2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信阳市浉河水环境治理及一污厂尾水净化一期工程。主要内容为:人工尾水湿地工程、生态滤石床工程、生态缓冲带工程、底泥清除及低洼区平整工程、项目区公示牌警示牌、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5项目地点:信阳市境内;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职称网查询截图,社保),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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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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