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由住宅、商业、车位组成。
2.服务地点: 三台县北坝涪滨路(原水晶厂地块)
3.采购内容和范围: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监测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三台县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文件。 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计划并实施,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在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5.服务期限: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期限由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
二、采购人: 四川滨涪新屿置业有限公司
三、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1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6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报价方式: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监测分别具体金额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供应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应保留两位小数。
五、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无
2.业绩要求: £无 R有 , 近年(2022年1月 1日至谈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服务)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 (以下证明材料任提供一项)
业绩证明材料:R合同 R成交通知书 £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3.本项目服务负责人要求: £无 R有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负责人相关材料:R社保缴费证明 R职业/职称证书
£业绩证明 R其他材料 新入职或退休返聘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
4.其他要求: R无 £有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六、联合体 本次采购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第五条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第五条5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项目,否者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谈判报名、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七、结算方式: 包干价结算
八、申请文件的组成: 参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格式
九、申请文件份数: 1 份(密封)。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十、评选标准和办法: 采用两轮报价方式,首轮报价密封、二轮现场报价,最终由“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单位”为成交单位。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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