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5年信息园区运营部消防物联网采购及维保采购,项目预估设备金额38872元人民币(含税),设备5年维保费金额4982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根据《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本市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沪消规〔2021〕2号),要求在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内,建筑管理单位应按照《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DG/TJ08-2251-2018)要求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市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主要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在火灾源头上进行敏感监控,可更早更及时的发现火点;通过对消防设施运行的监控,帮助管理者找出管理盲点,确保消防系统的灭火能力。设备需要相应维保服务,包含软件使用培训、系统 维护、现场设备维护、电池、物联网流量、市消防数据平台维护等。项目预估设备金额38872元人民币(含税),设备5年维保费金额49820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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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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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信息园区运营部消防物联网采购及维保项目 |
消防装备 |
- |
1 |
上海浦东杨高南路5678弄39号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自然日)内交付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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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供应商数量 |
成交候选人数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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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1 |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价)。最高响应限价(含税价)为设备金额38872元人民币(含税),设备5年维保费金额49820元人民币(含税)。报价包含了所有为完成交付项目期间所涉及的费用,包括设备费、安装费、运保费、人工费、损耗费、配送费、维保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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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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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联网 |
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 指标项 技术参数 主用电源 AC 220V 备用电源 12V 7.2Ah 铅酸蓄电池 最大功率 10W 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通信方式 RS232 与监测中心连接通信方式 网线(TCP/IP)、无线 工作环境温度 0℃~+40℃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95%(无凝露) 水系统信息采集装置: 指标项 技术参数 主用电源 DC12V~DC36V 最大功率 3W 与监测中心连接通信方式 4G无线(可选配有线网络TCP/IP) 工作环境温度 -20℃~+60℃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95%(无凝露) 压力传感器: 有线: 指标项 技术参数 压力芯体 扩散硅 无线网络 NB/4G/LORA 自组网 网关网络模式 IPv4, TCP/UDP 工作温度 -30°C~80°C 湿度范围 0-95%,非冷凝 量程范围 0-50MPa(分多种量程) 无线: 指标项 技术参数 测量介质 液体或气体 压力量程 -100kPa~0~100MPa 压力方式 表压、绝压、负压 输出信号 4~20mA、RS485 供电电压 3~5V、9~36V、15~36V 介质温度 -40~85°C 环境温度 -40~85°C 备注:具体压力传感器使用有线无线使用有限无线,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 指标项 技术参数 主用电源 AC 220V 备用电源 12V 7.2Ah 铅酸蓄电池 最大功率 10W 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通信方式 RS232 与监测中心连接通信方式 网线(TCP/IP)、无线 工作环境温度 0℃~+40℃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95%(无凝露) 水系统信息采集装置: 指标项 技术参数 主用电源 DC12V~DC36V 最大功率 3W 与监测中心连接通信方式 4G无线(可选配有线网络TCP/IP) 工作环境温度 -20℃~+60℃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95%(无凝露) 压力传感器: 有线: 指标项 技术参数 压力芯体 扩散硅 无线网络 NB/4G/LORA 自组网 网关网络模式 IPv4, TCP/UDP 工作温度 -30°C~80°C 湿度范围 0-95%,非冷凝 量程范围 0-50MPa(分多种量程) 无线: 指标项 技术参数 测量介质 液体或气体 压力量程 -100kPa~0~100MPa 压力方式 表压、绝压、负压 输出信号 4~20mA、RS485 供电电压 3~5V、9~36V、15~36V 介质温度 -40~85°C 环境温度 -40~85°C 备注:具体压力传感器使用有线无线使用有限无线,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2.3.7 产品业绩要求: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5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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