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一)项目概况:大荒庄村庄改造项目(集体经济发展用房)位于灵山湾路南,海坛路东,墨香路西。单体建筑面积为38021.89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27123.06平方米,地下室出地面楼梯等计地上17.74平方米,地下10881.09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21.9米,最大跨度为20.5米。 (二)招标内容:经济发展用房地上及地下土建工程(不含土石方及基坑支护)、精装修工程、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不含终端设备)、智能化系统、外立面玻璃幕墙及铝板装饰、燃气、红线内及红线外景观、室外管网(含红线外电力接入)及海绵工程等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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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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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六 、评标办法 | |||||||||||
| 综合评估法 |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1、项目资格符合性审查无需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界定仅在资格综合性审查及商务详细评审时使用。 2、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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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开标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 |||||||||||
| 九 、投标文件递交 |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开标地点: | (请登录)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08-25 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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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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