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吊、渣吊、零排放及化学部分运行工作委托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吊、渣吊、零排放及化学部分运行工作委托运营项目合作事宜,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管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吊、渣吊、零排放及化学部分运行工作委托运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垃圾吊、渣吊、零排放及化学部分运行工作委托运营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相关外包服务管理经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投标人配备垃圾吊主值4人、垃圾吊副值(包括渣吊人员)4人、零排放、水处理值班员3人,垃圾吊、渣吊司机需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起重Q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附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公章)。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04日09时00分 --- 2025年08月08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本。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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