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汕铁路SSSG-5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自购物资(安全防护栏、装配式围挡、钢模板)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 CR23G-
1、竞谈条件
本项目新建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工程SSSG-5标,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铁路SSSG-5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公开竞争性谈判条件,为确保本标段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现对安全防护栏、装配式围挡、钢模板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深汕铁路SSSG-5标,起止里程DK79+358-DK87+555.56,正线全长7251m:隧道4座2192.2m、桥梁7座3695.3m、路基8段1363.4m、涵洞1座,桥隧占比81.8%。深汕至厦深联络线4861m:隧道3座2282m、桥梁4座1274m、路基9段1305m、涵洞1座,桥隧占比73.2%。合同金额为24.96亿元。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30日-2027年11月30完工,总共60个月。
2.2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物资一览表(见附表)
2.3现场踏勘
本次竞谈不统一组织竞谈响应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竞谈响应人自行踏勘。
3、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竞谈要求竞谈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安全防护栏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备招标物资所需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通过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产品全项指标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最新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 《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谈。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投标人完成质量验证并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验证报告。投标人具有的有效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等同于质量验证报告,视为已通过产品质量验证。
3.1.2、装配式围挡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招标物资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备招标物资所需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通过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产品全项指标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最新标准以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 《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谈。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投标人完成质量验证并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验证报告。投标人具有的有效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等同于质量验证报告,视为已通过产品质量验证。
3.1.3、钢模板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年加工钢材能力不少于1万吨。代理商需由钢模板生产厂家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3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3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三年内(2022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 《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谈。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竞谈方式
4.1、本次竞谈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4.2、竞谈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3、竞谈评标完成后,预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完成对业主要求的资格准入、资格审核及报备等相关工作。若不能完成,预中标人不能中标时,采购人不对该项负责。
5、竞谈安排
5.1、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5.2、竞谈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9日(8:00--18: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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