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格盟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GMZB-2025-08-017
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4.采购项目概况:
为提升电站运维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格盟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决定引入无人机智能巡检技术。本方案旨在通过无人机搭载高清摄像、红外热成像等先进传感器,对电站光伏板、逆变器、集电线路和外送线路等关键设备进行自动化、精细化巡检。方案目标包括实现电站设备故障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降低运维成本,提高发电效率,减少人员作业风险,保障巡检人员安全。通过无人机智能巡检技术,进一步提升格盟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竞争力,为新能源公司所属场站的提供更加便捷和全面的解决方案。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001不分标段
1.采购范围:
格盟长子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
序号 |
工作需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无人机平台 |
1 |
套 |
含保险 |
|
2 |
激光雷达 |
1 |
套 |
含保险 |
|
3 |
双光相机 |
1 |
套 |
含保险 |
|
4 |
飞行电池 |
3 |
组 |
|
|
5 |
多源数据处理软件(旗舰版正版软件) |
1 |
套 |
|
|
6 |
激光雷达数据分析软件(正版软件)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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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移动工作站 |
1 |
台 |
2.交货期: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求单后30天内,将合格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软件部分视甲方实际需求进行供货)。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为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厂家项目授权书和代理商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采购;
6.在格盟招标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采购;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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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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