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JXT2025-A-C-0042.项目名称:10号楼2楼智慧教室更新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9.********万元(人民币)5.最高限价(如有):49.********万元(人民币)7.采购需求:建设地点:上海海关学院苏州分校。建设规模:见工程量清单。发包内容:智慧教室修缮改造及水电安装、强弱电管线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合格。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8.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25日历天。(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本项目(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4)未被“****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8)报价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报价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报价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报价人为相关报价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其他报价人将被判为无效报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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