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睢宁县中医院南区急诊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睢宁县中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详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睢宁县中医院南区急诊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睢宁县中医院南区急诊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
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即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以下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缺项漏项做废标处理 :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以上资
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
(2)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取得《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 描件加
盖公章;
1.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的任何1月资产负债表的
扫描件1份;
②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利润表月报表的
扫描件1份。
1.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
式见《磋商文件》附件);1.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
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4 08:30到2025-08-11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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