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年违规户外广告拆除、路名牌交通指示牌维护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9.978155万元 , 招标人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2025年违规户外广告拆除、路名牌交通指示牌维护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
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违规户外广告拆除、路名牌交通指示牌维护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违规户外广告拆除、路名牌交通指示牌维护工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
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
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同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
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4 08:30到2025-08-11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