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城南污水厂收集系统-河西南片区吴侯街等13条污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南京市城南污水厂收集系统-河西南片区吴侯街等13条污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水建[2024]4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性: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分一个标段实施:①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的编制、修改、完善,以及后期施工配合。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等)。③后续服务包括: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工程概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各项工作。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974,9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水务 2.6 工程规模: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共修复改造DN300~DN1200污水管约4.5千米,其中开挖新建和更换DN300~DN600重力管长约4.1千米,管材主要采用球墨铸铁管;非开挖修复现状DN400~DN1200污水管长约0.4千米;新建和翻建污水检查井120座。工程计费额按7206.05万元。
2.7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其他:
①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③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a.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b.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费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范围)。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工程费以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合同未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如联合体投标,则业绩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注: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a.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b.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方委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业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应符合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6 09:30:00。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城南污水厂收集系统-河西南片区吴侯街等13条污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南京市城南污水厂收集系统-河西南片区吴侯街等13条污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水建[2024]4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性: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分一个标段实施:①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的编制、修改、完善,以及后期施工配合。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等)。③后续服务包括: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工程概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各项工作。 2.3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974,9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水务 2.6 工程规模: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共修复改造DN300~DN1200污水管约4.5千米,其中开挖新建和更换DN300~DN600重力管长约4.1千米,管材主要采用球墨铸铁管;非开挖修复现状DN400~DN1200污水管长约0.4千米;新建和翻建污水检查井120座。工程计费额按7206.05万元。
2.7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其他:
①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南京”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③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a.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b.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费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道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范围)。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工程费以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合同未体现相关内容须提供有效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如联合体投标,则业绩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注: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a.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b.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本人退休证和劳动合同。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方委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业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应符合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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