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度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生产管理需要,需对生产车辆租赁服务进行公开询比,主要租赁车型为轿车,计划租赁车辆数量为50辆(根据实际施工项目情况确定最终租赁数量),排量均不低于1.4L。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生产管理车辆租赁服务。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2.4服务期限:预估租赁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的租赁时间以采购人租赁通知单为准)。
2.5服务地点:辽宁省内(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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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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