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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联手京津冀合作谋发展”甘肃文旅产业链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执行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联手京津冀 合作谋发展”甘肃文旅产业链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执行保障项目

项目预算:33.80万元

最高限价:33.80万元

采购需求:“联手京津冀 合作谋发展”甘肃文旅产业链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执行保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4)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8-5 至 2025-8-11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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