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小院河雁江区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雁发改审批〔2025〕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市雁江区河湖保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阳市雁江区河湖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2.2项目规模:该项目拟综合治理河长16km等。2.3勘察设计工期:签订合同起60日历天提交相关文件成果,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2.4招标范围:(1)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提交相关成果资料。(2)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报告、图纸、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说明书、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提交相关成果资料。(3)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4)完成勘察设计文件后,负责并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完善等。施工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及后期验收等其他服务工作。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①勘察: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1)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具备与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投标的,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5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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