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324省道“公路安全精品路”环形交叉口改造信号监控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市324省道“公路安全精品路”环形交叉口改造信号监控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K37+128交叉为324 省道与204国道环形交叉,以324道路中心线为控制因素,交叉口范围内采用200m半径进行顺接两侧直线。324上行向通过压缩中分带及硬路肩方式进行重新渠化,进口设置1左转+1直行+1直右车道,车道宽度采用3.75m,出口增设加速车道,中间带为2.0m并设置单柱双面护栏,两侧硬路肩宽度1.75m。324下行向进口设置1左转+2直行+2右转车道,车道宽度采用3.75m,出口车道维持现状,中间带为2.0m并设置单柱双面护栏,两侧硬路肩宽度1.5m。204国道下行向向东侧频宽,进口设置2左转+1直行车道+1右转车道,出口车道 维持现状,中间带为2.0m并设置单柱双面护栏,硬路肩宽度不小于1.5m。环形交叉口改造后为十字路口,该交叉口车流量大,需采用信号控制,本项目为环形交叉口改造信号监控工程。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324XHD-SG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交叉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外场设备数据传输、供电及防雷、配套管线、通讯设施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工程实施、现场管理、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
上述具体工作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试运行为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机电施工项目或智能化施工项目(施工内容须至少包含公路交通信号灯或公路监控系统施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1.3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且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2.4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5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8月4日23 时59 分,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23时59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 月2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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