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城晋投(朔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朔城区“太阳能+”清洁取暖项目一期已由朔州市朔城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505-140602-89-05-22149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城晋投(朔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城晋投(朔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朔城区“太阳能+”清洁取暖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
2.2 项目地点:朔州市朔城区小平易乡、神头镇、下团堡乡、北旺庄街道;
2.3 项目规模:一标段建设总装机容量100MWp屋顶光伏。
2.4 项目投资总额:40000万元;
2.5 工期:签订合同后240天内完成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和并网接入工程。
2.6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屋面清理工作、加固、屋面防水补漏、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属于投标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可再生能源质监站出具的并网批复及意见单(委托电力质监、与可再生能源质监相关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如需))、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接入施工图编制及评审、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设备必须同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相匹配、厂家一致或高于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要求,关键元件需严格满足业主和建筑所有权者的要求。消防(包含报建、检测、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投标方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查询“信用中国” 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出现经营异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2)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其他要求: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成员家数最多二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 8 月 4 日09:00到2025年 8 月 11 日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