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0.068万元
最高限价:20.068万元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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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宽度不含褶皱) |
数量(套) |
预算价/元 |
合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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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布艺) |
2.4m |
322 |
360.00 |
115920.00 |
窗帘的褶皱倍数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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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m |
72 |
380.00 |
27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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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m |
140 |
410.00 |
57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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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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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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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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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费用含窗帘费、轨道费、辅材、安装费、运输费及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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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及人员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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