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J0804。
2.项目名称:永吉县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五大共享中心改建及相关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工程部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1095万元。
5.建设地点:吉林市永吉县。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完工。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采购需求:中心药房及审方中心业务用房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罪)。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记录名单。
(6)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