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集体资金:0%,私有资金: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第三人民医院
2.1.2建设规模:2025年度零星维修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约300000元
2.1.4工期要求:1年,本合同范围内的每一单项工程的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当合同履行时间达一年或合同履行价款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审定价达到3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
2.1.5其他: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控制费率100%。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控制费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计费基础为零星工程预算价。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漏水、墙面渗水、井盖,疏通下水道、卫生间设施设备、医院雨污管网、围墙及其他;(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竣工验收、质保期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注:单项金额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省建设厅公告【2018】第 24 号文、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办法【2019】第 19 号文、关于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2021】第16号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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