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铁塔(天津)科技创新中心研发项目互联网专线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中国铁塔(天津)科技创新中心研发项目互联网专线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TJTT202507-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2025年中国铁塔(天津)科技创新中心研发项目互联网专线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00M互联网专线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预算金额:1.5万元(含税)。
1.6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本次询价内容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预算(万元) | 交货/服务地点 |
| 1 | 互联网专线服务 | 100M | 1 | 1.5万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8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100%。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5万元(含税),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公告“1.4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开始提供互联网专线服务。
2.5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3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司列入同类设备“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天津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在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应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4日17:00至2025年8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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