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霍林河一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进场公路手续办理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前期所需相关工程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审批立项、环境保护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等多项手续办理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规划办理、勘测评估、报告编制及出版、报告评审及相关征求意见、取得立项批复、验收取证等内容,并提供取得的相关各类评审报告、审查意见、批复意见、行政许可证书等全部建设项目手续。按招标方要求的时序完成合同内全部手续办理。实现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同时配合招标方完成项目以上相关手续的专项验收工作。
本工程规划范围:修建三条进场公路,分别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辅助运输道路,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结算付款方式: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1.3 付款时限及比例:
1.3.1招标方按照中标方分项报价内容对实际完成技术服务分项内容成果进行支付。
1.3.2中标方提交相关合格报告后,开具该项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凭发票和报告挂账后,次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4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1.5 最高限价:招标控制总价为96万元(含税),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6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五年内(2020年1月~2024年12月)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道路等线性工程手续办理技术服务等已完成业绩或在内蒙古自治区道路等线性工程项目手续办理已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应列出相应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报告封面及盖章页原件扫描件、用户单位验收证明材料)。
1.7技术成果:乙方提供最终的每项分项技术成果(评审确定版)不少于12份,电子版2套(word版、PDF版各一套)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含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专业), 同时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6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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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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