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6.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分公司、湖北路客户服务中心、友谊路客户服务中心、南门外大街客户服务中心专项保洁服务;2、培训中心酒店式管理物业服务;3、培训中心、南门外大街客户服务中心、湖北路客户服务中心、河西区友谊路客户服务中心保安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11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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