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理塘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人工种草、天然草原改良及围栏封育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林草函【2025】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林草函【2025】2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理塘县曲登乡、奔戈乡、村戈乡、呷洼乡;
2.1.2项目规模:开展人工种草5000亩、天然草原改良84000亩、围栏封育42000米;
2.1.3计划工期:390(主体建设期390日历天,管护期至2027年12月结束)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期内的《草种生产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草原生态修复或天然草原改良施工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具有有效期内的《草种生产许可证》或《草种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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