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闽源特钢国有汽运物流港项目已由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请登录)
-01-702604,招标人为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国投土地资源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闽源特钢国有汽运物流港项目;
2.2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请登录)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闽源特钢国有汽运物流港项目选址在永城市闽钢集团北侧、永芒路东侧即项目所在地,占地面积约136364平方米(合204.546 亩)。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为约9836.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物流智能配送中心、港区物流配套用房等,大小停车位593个;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给排水、供电、消防、充电桩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内容。
2.4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城市闽钢集团北侧、永芒路东侧即项目所在地;
2.5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76526199.62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65611075.1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775131.15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2422554.91元,规费:168761.35元,税金:6318677.0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80000.00元,暂列金额:150000.00元。
第二标段:财政评审后工程费用的0.8%(约61.230038万元);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10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个月;
第二标段:12个月(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1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01月0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近3年来(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第二标段:投标人近3年来(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5.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5.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提供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6.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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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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