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09 09:30:00
海南儋州13#机组吊装拆除及复装项目-锚拖一体辅助船舶租赁(项目名称)
船机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儋州13#机组吊装拆除及复装项目-锚拖一体辅助船舶租赁(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海峰风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锚拖一体辅助船舶租赁(船机设备名称)采购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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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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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机设备名称 |
锚拖一体辅助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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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1个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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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划交货期 |
暂定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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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内容 |
配合平台船拖带、船舶起抛锚作业及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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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地点 |
广东阳江海域、海南省儋州市洋浦县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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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机设备数量 |
1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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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备能力 |
主机实际马力大于6000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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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员要求 |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最低配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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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租赁方式 |
按月计量的方式进行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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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租赁起止时间 |
暂定1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以招标人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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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供油方式 |
招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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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维修保养 |
投标人负责对进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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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1、船舶租费已包括了投标方及租赁船舶为完成本合同之约定目的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租赁费、船员伙食费、船员工资、劳务费、船舶及船员保险、润滑油费、避风费、保修费、调遣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增值税金、安全文明措施费。招标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租费及本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招标方承担的其他费用外,无需承担任何的其他费用。 2、船舶进、出场及作业期间耗用柴油由招标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租费中不含增值税合价仅不包含增值税,除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在不含增值税合价中。如若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双方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增值税率做相应调整。 4、当期结算审核完成后,招标方自收到投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日内支付当期费用。 5、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海上风电施工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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