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件杂货仓库及堆场工程EPC总承包(房建部分) (项目名称) 已通过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504-371103-04-01-996117(批文名称及编号),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件杂货库房及堆场工程位于岚山港区南区,建设物流仓库、消防泵房及变电所24055㎡,沥青厂附近南侧建设工属具棚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工期32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4投资估算:5969.724985万元。
2.5招标范围:
(1)设计:件杂货仓库及堆场工程(房建部分)的设计工作,设计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物流仓库(单跨48m)、消防泵房及变电所等。
(2)施工:件杂货仓库及堆场工程(房建部分)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物流仓库(单跨48m)、消防泵房及变电所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备:
①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2家成员参加(须为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
(请登录)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7及以下家时,全部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
5.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08月02日至2025年08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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