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仙龙镇、陈食街道、何埂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起点位于新建临江输气站,终点为改扩建仙龙分输站,并在何埂镇设置何埂阀室。本工程新建临江输气站1座、何埂阀室1座、改扩建仙龙分输站、改造永川分输站。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331万元
2.4 招标范围: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非标压力容器及配件采购,发球筒、收球筒、过滤分离器、排污管及其配件的原材料采购、设计、加工制造、工厂检验、装配、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的修补、交货、技术服务、第三方抽检、调试、人员培训及试运行期间的人员设备保障等,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所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数据单和技术规格书,货物采购清单以第六章分项报价表中的为准。
2.5 交货地点:永川临江—港桥产业园区输气管道项目A段施工沿线招标人任意指定地点或物资中转站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放后80日历天以内交货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车板交货。
2.9质量保证期: 24 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⑤项中的任意一项要求:
① 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级别:A2及以上,类别:固定式压力容器,品种范围:第三类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级别:A2及以上,类别:固定式压力容器,品种范围:第三类压力容器)。
② 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级别:A2及以上,类别:固定式压力容器,品种范围:第三类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③ 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及以上),许可证注明设计单独取证的,应同时提供《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级别:A2及以上,类别:固定式压力容器,品种范围:第三类压力容器)。
④ 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及以上),许可证注明设计单独取证的,应同时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⑤ 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其他高压容器A2及以上),且许可证注明具备所制造产品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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