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永州、张家界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吸收+吸附汽油油气600Nm3/h95%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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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永州、张家界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吸收+吸附汽油油气600Nm3/h95%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永州、张家界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吸收+吸附 汽油油气 600Nm3/h 95%(招标编号:NWZ250808-5509-09012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吸收+吸附 汽油油气 600Nm3/h 95%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湖南石油分公司2025年永州、张家界分公司油库油气回收设备采购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油气回收装置低温吸收 汽油 600m3/h 油气<10g/m3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提供油气回收装置《防爆合格证书》,以及具有国家承认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应当包含安装、修理、维护能力),上述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3)投标人或委托安装方应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现场安全作业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GC2级工业管道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今1套同类型设备(低温吸收+活性炭吸附工艺,额定设计处理量大于等于500m³/h)销售业绩证明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装置正常运行超过1年,需提供相应合同、发票复印件、盖有CMA章的检测报告尾气指标(检测指标为油气回收装置进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和进出口流量,执行标准为出口浓度≤10g/m³、处理效率≥98%,报告时效为提供的业绩当年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若为框架协议,还需提供项下订单)、及业主方出具的使用情况良好说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所投低温吸收+活性炭吸附工艺的产品装置,满足油气排放浓度值非甲烷总烃≤10g/m3,处理效率≥98%,油气回收装置的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严格满足《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要求。(2)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油气回收装置所选设备组件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安装调试完成后,需在使用单位监督下进行试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进行设备验收,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服务和运维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和运维期内由投标人提供设备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及活性炭。质保期运维期内设备损坏的,投标人予以免费修复;设备无法修复的,投标人予以免费更新。投标人承担质保期运维期内因设备免费修复或免费更新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和基础施工等。(4)投标时,投标单位应明确油气回收主要设备的品牌及相应参数,投标商油气回收主要设备选型需满足招标物资的规格、型号、功能参数、同档次品牌等要求(详见附件:张家界油库油气回收主要设备选型清单)。如出现品牌代替时,须通过招标中心发出澄清,经业主确认后可进行替代。(5)投标单位承诺,若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至项目现场勘察,并与设计单位完成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等的书面确定,方可进行油气回收装置的生产(设备应设置满足设备检修操作的平台、梯子);合同签订5日内,提供准确的安装尺寸和基座图纸,并向招标人提供施工所需预埋件、地脚螺栓等(因中标方提供的安装尺寸和基座图纸、预埋件错误,则由中标方承担);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停止采购,并保留进一步索赔和追诉的权利。(6)投标人书面承诺供货周期不长于合同签订后50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31日10时10分 至 2025年8月9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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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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