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充分落实工信部“信号升格”及集团“重点场景”工作要求,针对网络弱覆盖、竞对差、用户白区等专项问题,打破信息壁垒,本项目引入OTT-MR及PM、DPI、MR等多维数据,建设面向重点场景的移动网智慧运营平台。
1.2招标内容
将OTT-MR数据与现网数据融合,补充现网业务数据盲区,构建基于数据栅格和GIS交互的数据处理框架,提供数据封装和共享、数据可视和交互、数据分析和决策的关键指标加工和呈现,建设十大重点场景网络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基于OTT-MR数据的三网质量对标能力,建设质差自动识别及闭环能力,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本期工程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功能:
(1)GIS场景管理:以GIS服务为基础能力,构建十大场景基础库管理。对高速高铁、景区、校园、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景进行GIS边界管理和可视化呈现。
(2)OTT数据融合:根据OTT数据,构建三网市场竞对、信号质量、网络覆盖、用户白区等数据加工计算逻辑,并与十大场景结合,在GIS地图上进行同区域对比分析。
(3)场景网络质量监测:构建可视化大屏,对场景级网络指标进行加工计算,以及可视化呈现。
(4)质差场景工单处置:制定质差评价规则,对质差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并与工单系统对接,完成系统派单处置。
交付时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应用软件的开发上线。
保修期:保修期为系统终验后12个月。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5年移动网场景智慧运营平台采购项目 |
IT应用软件 |
- |
1 |
山东省 |
20日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一家单位,中标份额100%。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3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原件。
2.1.3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7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3)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至少一份4G/5G无线网络大数据应用软件或移动网规建维优营服一体化运营系统平台的同类业绩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2)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应采购订单至少1个;
注: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日期等信息。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