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32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鄂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沥青面层多机种集群协同智能施工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究WHLQKY-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
建设规模: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王边村附近,接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鄂城区汀祖镇、泽林镇、杜山镇,华容区蒲团乡,止于华容区庙岭镇吴另村既有武黄枢纽互通西侧。该项目主线全长约37.4公里,设临空经济区连接线约7.6公里。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中:鄂州南至武九铁路段采用单侧分离加宽方案,其余路段采用两侧拼接加宽方案;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新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沥青面层多机种集群协同智能施工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围绕打造高速公路改扩建高质量路面,研究沥青面层多机种集群协同智能施工关键技术,包括:沥青路面智能化施工装备自主控制技术;沥青路面无人化集群施工路径规划与协同控制策略;沥青路面施工质量实时检测技术。形成《高速公路改扩建沥青面层多机种集群协同智能施工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究》研究报告。
(2)研发数字化智能施工管理系统平台及装备改造,实现功能包括:①融合北斗高精度定位、5G 通信、物联网等技术,实现施工设备位置、运行状态、施工参数等数据的实时采集与稳定传输。针对复杂施工环境,优化数据采集频率与传输协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及时性;②根据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至少对两个施工作业面所需的摊铺机、压路机及相应现场设备完成临时性智能改造,实现对摊铺机、压路机压实过程的实时监测、自动控制;③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兼容性,能够与现有施工设备、管理系统进行有效集成。提供开放的接口,便于后续系统的扩展与升级。④项目实施及验收后,提供为期2年的系统功能迭代升级服务,包括数据算法优化、适配新版操作系统及硬件驱动等;对改造的摊铺机、压路机等设备提供质保服务,更换因质量问题导致故障的传感器、通信模块等核心部件。
(3)完成本项目全部研究成果的汇总、验收结题和报奖等工作。
(4)协助招标人完成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立项相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以及应用。
(5)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WHLQKY-1标段。
服务期限: 240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 2025年9月 。
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2.3 其他: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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