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XS
项目名称: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 | 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服务项目报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附件须含有汽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或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检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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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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