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湘潭项目部钢盖梁材料第2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因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业务需要,拟对钢盖梁材料进行采购,供应商负责将材料按需求分配、运送到指定地点。采购文件所述采购数量为预估,具体采购数量以项目部实际需求为准。响应人须认识到项目供货周期内采购人还存在因增加或减少项目具体内容导致采购数量变化的可能性。
2.2采购范围: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湖南高速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所辖湘潭的养护项目。
本次重新采购材料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见下表。
|
标段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供货范围 |
备注 |
|
1 |
钢盖梁 |
Q355C |
kg |
42763 |
湘潭 |
|
|
钢构件 |
Q355C |
kg |
1584 |
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需求人下单数量为准。供应商须承担采购数量及运距变化等不定因素的风险。
2.3交货期: 7 日内按订单要求发货,并按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材料交货。
交货地点:湖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响应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况、卸货条件和运输成本,无论需求数量多少,不另计运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年8月,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采购周期:以成交通知书发送之日起计算1年。合同期限为 1 年,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
2.3交货期: 7 日内按订单要求发货,并按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材料交货。
交货地点:湖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响应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况、卸货条件和运输成本,无论需求数量多少,不另计运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年8月,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采购周期:以成交通知书发送之日起计算1年。合同期限为 1 年,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
2.4采购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经销商或者代理商。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6 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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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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