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发行规模:申报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总额度的权利),择机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四、采购预算:150万元/年,共750万元。
五、数量:1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要求:完成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发行人保留视情况调整发行期限的权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及专业资格,具备主承销能力,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并提供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的,按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七、获取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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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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