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大中小学教育一体化综合改革示范基地项目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新区财政资金,且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96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15.3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幼儿园、初中部、高中部、室外公区、共享区以及地下人防及设备用房等,二期总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国际高中部。三期总建筑面积1.9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小学部。
项目总投资约150258万元(不含土地征迁费)。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图(包含过程中的变更图)、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审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基处理、人防及消防图审查),提供正式勘察审查意见,正式施工图审查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协助采购人进行勘察、消防、绿色建筑、节能、抗震等报规报建工作,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审图的专业及专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减隔震、暖通空调、电气(含强弱电)、消防、人防、管线综合、小市政、精装修、景观园林、燃气、热力、电力、智能化、幕墙、装配式、市政道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泛光照明、工艺设计等各专业施工图及各专项深化图纸的精细化审图。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
2.5 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
2.6 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一类)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范围。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4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已完成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图审查业绩:
①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
②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
③包含上述①或②的其他项目。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被雄安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5)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8)上述第3)、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的企业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6)其他要求:满足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环节施工图审查事项的提示函》要求:“采取委托第三方图审机构审图的建设项目,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由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审查资格的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的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等情况进行审查’的规定,非经河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审查资格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不具备法定效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及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5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8月01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3日0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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