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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总医院扩容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新建工程装饰装修(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1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古锋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装修面积43200㎡,包括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室内装修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场区内的道路拆除及铺装、水池、廊架、园林绿化、水泵房、围墙、围栏、海绵城市、室外雨污水、污水处理池及设备、喷灌及控制系统、景观电气、景观水池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门诊楼及医技楼的墙面、地面、天棚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含医疗专项)、标识标牌、门窗工程、服务台、门诊楼及医技楼的卫生间浴厕配件、防水工程、室内装修水电工程。(2)室外场区内的道路拆除及铺装、水池、廊架、园林绿化、水泵房、围墙、围栏、海绵城市、室外雨污水、污水处理池及设备、喷灌及控制系统、景观电气、景观水池。(3)门诊楼及医技楼智能化专项(含室内外智能化、信息中心机房)等;其中不包括:图纸示意的沙发、茶几、医办活动桌椅、诊室活动桌椅、会议室活动桌椅、值班室床铺、治疗操作床铺、输液床、病床及配套设备、各候诊区等候座椅、饮水机、开水机、冰箱、医疗器材、办公电脑、投影仪、自助取号机、药房智能药柜、体检中心用餐活动桌椅、员工食堂用餐活动桌椅、更衣柜、办公用柜体、值班室柜体、窗帘、床帘、医技楼标本制备室设备、生物安全柜、试剂标本冷库设备、医疗设备、会议室远程会诊大屏幕、示教室大屏幕、空气消毒机以及室外幕墙门窗、防火门窗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23.3.1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16.3.2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本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26396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6935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根据《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5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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