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城东片区生活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发改字[2024]第2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彭泽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彭泽县城东片区生活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含管网普查与检测及预算)单位。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泽县城东片区生活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含管网普查与检测及预算)
2.2建设地点:彭泽县城区
2.3项目概况:本次勘察设计范围为龙城片区(澎浪路-214省道)、黄花镇(塔桥路两侧)、马当镇(核电小区、府前大道)、矶山工业园区和钓鱼台园区。对范围内的管网进行管道清淤检测、管网普查、土岩勘察。完善空白区污水管网设计,对错接、混接、现状老化破损管道更换进行设计,设计新建污水主管约26km、污水支管47.7km、路面破除恢复等其他配套设施。对彭泽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设计,处理规模由2.25万吨/日扩建至3万吨/日。
工程实施后能够完善彭泽县城东片区排水、排污系统,提高项目片区的土地使用率,提升城市品位,保护河湖水质,保障人民的身体建康,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2.4彭泽县城东片区生活污水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费用268.88万元。
2.5招标范围:管网普查、管道清淤检测、土岩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等技术服务以及后续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
2.6工期要求:20日历天(不含评审时间)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中标单位应立即进场组织实施,并根据甲方要求分阶段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数量、设计顺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约能力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设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子复印件。
(2)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需要提供2024年7月以来(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变更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网上查询页纸质打印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九江市)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限内处罚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电子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打印件)。
(6)设计服务承诺书:协助相应阶段的手续工作。
注:投标人未上传以上全部真实的证书、证件及材料原件或证照(书)不符合《赣建招[2019]10号》文精神要求(指无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数据电文复印件)的作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开标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4年8月18日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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