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ZJ
三、采购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计3个合同包,各标包中标一家供应商,所有标包可兼投兼中,预估总采购额约为107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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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车型及技术参数要求 |
预计租赁数量(台) |
租赁最高限价(元/辆/月) |
标的额最高限价(万元/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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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小型无人车租赁服务(2-4方) |
200 |
2300 |
1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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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中型无人车租赁服务(5-7方,满载续航70公里以上) |
600 |
2400 |
5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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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中型无人车租赁服务(5-7方,满载续航130公里以上) |
400 |
2700 |
3888 |
其他说明:
1、符合车辆使用地区相关政策要求(如因当地政策变化导致保险标准要求提高的,投标企业须承诺所投保险险种及保额与政策一致),且每辆车年累计及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300万。
2、服务地址:按甲方要求运送到各市、县(市、区)分公司。
3、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保险费用、维修费、运输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报价。
4、服务要求: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无人车应在下订单后15天内供货。
5、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公开招标各包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和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若超过上述各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甲方不承诺使用车辆数量,以实际下单数量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包1、包2、包3):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必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无人车租赁服务或销售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物)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4、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供应商应为拟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11、参与投标企业应具有至少乙级及以上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或者通过具有甲级电子导航测绘资质的企业提供高精度电子导航地图,以保证具有高精地图更新制作能力。如资质由第三方企业提供,则须提供资质所属单位与参与投标企业的合作或授权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2 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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