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 标 条 件
本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40万元 , 招标人为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4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医院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
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
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
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4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配套试剂、耗材必须开放并且可以在江苏省医疗保障公共服
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上进行采购。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01 08:30到2025-08-07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