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南州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购置个人防护包、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水污染物、移动执法 终端、现场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监测设备等。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个人防护包、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水污染物、移动执法 终端、现场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监测设备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本项目内容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或提供2025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供应商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付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上所有信息查询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提供带网址及版权信息的查询页面完整的彩色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并承诺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2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10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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