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G2025-0038 项目名称:园区工委党校(培训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保障及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3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30.********万元 采购需求: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党校位于苏州工业###街28号,是园区党工委直属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苏州工业园区培训管理中心合并运行。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拥有培训教室20间,研讨室17间,功能教室8间,可同时容纳500余人培训,配套有声图书馆、悦享读书空间等阅读区,满足干部学员日常学习需求。餐厅面积约1715平方米,拥有卡座9个、圆桌15张,可同时容纳300人用餐。归属园区工委党校管理运营的苏州“园区经验”教育基地,选址为园区管委会第一处办公旧址,位于现代大道北侧、金鸡湖大桥西堍、一心巷东侧,是园区开发建设的起锚地、早期艰苦创业历程的见证,具备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教育意义。教育基地采取“修旧如旧”原则对旧址进行修葺,占地面积约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一楼约1200平方米,设置了“园区经验”主题展区,二楼约600平方米,设置了培训教室、多功能活动区等,已开展多批次党建培训、青少年研学等活动。本次采购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委党校(苏州工业园区培训管理中心)及园区经验教育基地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活动、接待服务、工程维修维保服务、房屋维护服务、餐饮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任意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4%,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投标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作要求。接受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再单独参加投标或接受其他投标人的合同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的关键性岗位(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厨师长、项目主管)不允许分包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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