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允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于金塔社区办公室院内,共计面积 3011.09 平方米(隔震层面积未计入),其中:一层建筑面积:897.06 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897.06 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908.45 平方米,水泵房、消防水池建筑面积:308.52 平方米,可设置养老床位 30 张,相关养老服务设备由中标供应商采购配齐,运营期满不再续签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的,在不影响新供应商继续运营的情况下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处理。
项目名称:孟连县娜允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公建民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孟连县娜允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30 张养老床位,根据公建民营相关文件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政府共养对象,剩余床位允许面向社会开放。
项目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行, 面向社会招聘服务机构委托经营。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66 号)及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为社会老年人有偿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等养老服务相关事宜。
委托经营期: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总运营期限可到 15 年,以 5 年为一个经营期签订委托协议,每个协议经营期满后,由委托方组织相关部门、第三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为良好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签下一经营期委托协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集中供养人员供养事宜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服务标准:每年度由孟连县娜允镇人民政府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民发[2017]5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66 号)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试行)》(云民福[2018]29 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要求以业务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孟连县娜允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公建民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服务运营类不在此文件中)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7)信誉截图: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 : 2025 年 07 月 29 日 至 2025 年 08 月 04 日 , 每 天 上 午 09:00 至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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