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管水务局组织实施的度假区大渔片区部分水系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勘测项目,经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管水务局以《滇管水务局第 12 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批准同意实施,现欢迎有意参加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涉及:(1)改造捞渔河生态步道及生态护岸改造;(2)梁王河左渠(杜曲村至海晏村段)约 645 米生态断面建设;(3)建设排水泵站一座,分别将捞渔河来水提升至 2、3、4 号景观河、梁王河(杜曲村段)、海晏村排灌沟、捞渔河上游(梁王河);(4)海晏村上游提灌沟断面提升改造;(5)大渔片区其余河道水安全功能提升整治。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对质量成果终身负责。
(2)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 (3)完成本项目勘测服务,出具成果资料(含报告、图纸、地形测绘资料等)。
注:招标人保留对委托内容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3 招标规模:约 97.00 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
2.6 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5 年 08 月 29 日;
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5 年 09 月 12 日。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
共同磋商时,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申请协议随磋商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供应商的磋商申请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磋商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两个法人或者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申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申请。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8 其他:
2.8.1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资料,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资料,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资料,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勘测工作 1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资料,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8.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且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相关成果资料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行政部门审议。
2.8.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第一成交候选人(含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招标人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成交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3.5 其他:
3.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本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相应承诺函)
3.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3.5.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3.5.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资 质 要 求 : 供 应 商 须 同 时 具 备 : ① 通 过 全 国 投 资 项 目 在 线 审 批 监 管 平 台(http://www.tzxm.gov.cn/)完成备案(咨询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提供查询截图);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主要负责人:
①咨询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为给水排
水),且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③勘测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3.5.8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 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 号文的精神,成交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度假区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由招标人取消成交资格。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4 日(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获 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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