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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洪雅县花溪河流域(柳江、东岳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0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眉山市洪雅县花溪河流域(柳江、东岳段)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洪发改〔2020〕116号、洪发改〔2023〕1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洪雅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1.2 建设规模:新建生态护坡7段,总长6.36km,总面积为78950㎡;新建两河村、天官村、兴胜村等生态湿地总面积20800.3㎡;新建生态涵养林总面积93123㎡。

2.1.3 建设内容:新建生态护坡7段,总长6.36km,总面积为78950㎡;新建两河村、天官村、兴胜村等生态湿地总面积20800.3㎡;新建生态涵养林总面积93123㎡。

2.1.4 总投资: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3134.08万元

2.1.5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100%

2.1.7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水利水电类或生态治理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5-08-02 00:00起至2025-08-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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