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项目五四湖枢纽互通景观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
1.2采购编号:G03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鄂州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项目五四湖枢纽互通景观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绿化景观工程等本项目所涉及各专业)、设计文件的上报工作,并配合完成预算文件以及后续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包含整理绿化用地、开挖蓄水池、安装给排水系统、铺设园路、土壤改良、种植苗木、苗木养护等全部工程施工及养护期缺陷修复等,根据应急养护施工需要下达的应急养护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采购预算:3848046元(含税)。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工期29个月(其中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4个月,成活期养护期24个月)。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文件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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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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