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A-工程类)
1.1项目名称: 武汉市政集团企业历史展示馆工程总承包(EPC)
1.2项目编号: HBCZ-250301
1.3建设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约921平方米,对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及装修。
1.4建设地点: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6号。
1.5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总承包方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设计范围为:本工程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相关服务。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1.6合同估算价: 385万元(含税)
1.7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
1.8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9其他: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①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5万元或装修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装修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投资金额不低于385万元或装修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装修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交业绩均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④ 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当至少取得以下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5万元或装修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装修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协议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
⑤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③其他: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 年 8 月 2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6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1.1项目名称: 武汉市政集团企业历史展示馆工程总承包(EPC)
1.2项目编号: HBCZ-250301
1.3建设规模: 项目建筑面积约921平方米,对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及装修。
1.4建设地点: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6号。
1.5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总承包方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设计范围为:本工程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相关服务。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1.6合同估算价: 385万元(含税)
1.7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
1.8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9其他: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① 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5万元或装修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装修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投资金额不低于385万元或装修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装修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交业绩均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④ 拟派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当至少取得以下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5万元或装修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装修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合同协议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
⑤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详见第六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
①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③其他: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 年 8 月 2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6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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