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规模:投资估算约为10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红旗路 198 号,南接后狮子巷,西接环城西路,东邻商业地块,北邻西苕溪。
招标范围: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旗路院区医用气体系统设备及配套系统所涉及的各类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验收、质保等服务;中标人还须负责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红旗路院区医用气体系统设备及配套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设计调整工作(该设计深化调整经招标人组织论证由原设计单位确认后作为施工依据),中标人须确保工程验收合格。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开工时间以业主签署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专项验收合格后为准)。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设计)》GC2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3.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8其他:
(1)本工程拒绝接受自2022年8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工程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因以下行为之一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已经信用修复的除外:
a.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b.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c.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等级或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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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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