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电磁兼容试验系统
2.2 招 标 人: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编号:TC259W0K9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数量:1套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30万元
2.7 技术规格:系统功能必须同时满足GJB 151B/151C相关测试要求,具有前瞻性和继承性,满足电磁兼容测试行业发展的潜在要求;其余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需求。
2.8 项目概况:拟建设项目包括CE101,25Hz ~ 10kHz 电源线传导发射测试、CE102,10kHz ~ 10MHz 电源线传导发射测试、CE107,电源线尖峰信号(时域)传导发射测试、RE102,10KHz ~18GHz电场辐射发射。电磁兼容试验系统必须同时满足GJB 151B/151C《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和测量》及满足未来升级军标其它的测试项目(RS101、RS103)的需求。同时考虑未来的标准升级和民标试验要求具有前瞻性和继承性,满足电磁兼容测试行业发展的潜在要求。
2.9 交货地点: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0号)
*2.10 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180天内(包括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完成整个项目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培训等。
2.11 投标保证金:投标估算价(或投标报价)的1.5%-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应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若投标人为EMC系统集成商,投标人应有暗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为暗室制造商,投标人应有EMC系统集成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即为EMC系统集成商又为暗室制造商,无需提供授权书。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2022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5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的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复印件。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暗室制造商或EMC系统集成商。
投标人所投项目的暗室制造商和EMC系统集成商业绩要求如下:暗室制造商在近5年内(2020年至今),至少有5个暗室(3米法、5米法或10米法暗室均可)的销售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及签字页,原件备查);EMC测试系统集成商在近5年内(2020年至今),至少有5个超过100万元的EMC系统集成销售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含首页及签字页,原件备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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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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