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S240、S342中分带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S240(宜兴段)、S342(宜兴段)。
2.2工程规模:S240(宜兴段)起点位于常州交界,终点位于东?大道交叉口,道路线形走位大体由西北向东南走向,依次串联新建镇、官林镇、高塍镇和屺亭街道,全长约35.081公里,全线设有1.5~3m宽中央分隔带。
S342(宜兴段)起点位于常州交界,终点位于广德交界,道路线形走位大体由东北往西南走向,依次串联万石镇、芳桥镇、屺亭街道、宜城街道、新街街道、张渚镇和太华镇,除去与G104共线段,全长61.524公里。
根据城镇段及一般路段划分情况设置道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及相关配套设施。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图纸及招投标清单范围内道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19.5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监理项目或公路等级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中包含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监理项目(提供由该项目施工单位盖章的工程量清单或计量资料或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若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诚信库,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3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全国监理工程师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或虽有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但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可撤离承诺书);
③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定结果(监理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6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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